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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会与云南省政府签署《滇粤联盟》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4-11-20  阅读:3次
协会动态

跨越山海 携手共赢——促进会签署《滇粤联盟》合作协议

粤滇联动 · 资源互通 · 市场共拓
2014年11月20日  云南
成立仅一个多月,促进会便迈出跨区域协作的关键一步——2014年11月20日,促进会与云南政府正式签订《滇粤联盟》合作协议,以社团组织为主体打通粤滇两省产业、资本与市场资源,为会员企业「走出去」开辟了新通道。

缘起:优势互补的双向奔赴BACKGROUND

广东是全国经济第一大省,珠三角地区中小企业集聚、市场化程度高、资本与产业资源丰富;云南则坐拥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丰富的自然资源与广阔的内需市场。两地经济结构高度互补,合作空间巨大。

《滇粤联盟》的签署,正是基于这一互补格局:珠三角企业可以借助云南桥头堡地位拓展西南及南亚东南亚市场,云南也可以引入珠三角的资本、技术、品牌与管理经验,实现双向赋能。

内容:全方位的协作框架FRAMEWORK

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将在以下几个层面开展深度合作:

产业协作

组织两地企业互访考察,推动产业转移与承接,促进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合作。

市场互通

共建产品展销与项目对接渠道,帮助会员企业互相进入对方区域市场。

信息共享

建立政策、商机、项目信息互通机制,让两地企业第一时间掌握合作机会。

服务联动

在融资、法律、人才、培训等方面互为补充,为跨区域经营企业提供落地保障。

意义:社团协作的先行探索SIGNIFICANCE

《滇粤联盟》是促进会成立后签署的首个重大区域合作协定,也是全国范围内较早由社团组织主导的跨省协作实践。它打破了商会协会「各自为战」的传统格局,探索出一条「以会搭桥、以企为主、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区域协作新路径。

协议签署后,促进会陆续组织多批次会员企业赴滇考察对接,一批合作项目相继落地,为后续深化东西部协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广东省珠三角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DGPRDPA)成立于2014年10月,是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管的区域性、综合性、非营利性社团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4400003105366524。促进会以「同心同德、融资融智、共谋发展」为宗旨,致力于整合社会资源、搭建政企桥梁,为珠三角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对接、咨询培训、权益维护与公益服务等综合服务,助力珠三角地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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