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三角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章程》明确规定:促进会作为广东省促进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进行行业自律和管理的平台,依照《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保护入会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这一定位,使促进会的维权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反映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意愿和呼声,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制定;引导企业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指导协调各地相关维权工作的开展。
建立会员诉求受理渠道,分类转办、跟踪反馈,重要共性问题形成专报提交相关部门。
聘请法律顾问,为会员提供合同审查、纠纷调解、劳动用工合规等基础法律服务。
组织企业与政府部门面对面沟通,推动营商环境问题在对话中解决。
维权不是护短。促进会同步教育引导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守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在尊重人权、劳动标准、员工权益、环境保护、诚信经营、公益事业、企业自律等方面作出贡献。年度「十大优秀会员企业」评选,正是把诚信经营、规范治理作为核心评价维度,树立行业标杆。
同时,促进会主动协调企业与政府、企业与银行、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合作,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促进职工与企业、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共生。
为企业撑腰,为发展护航